我叫許三清,宜川丹州鎮(zhèn)人,26歲。在石溝坪經(jīng)營一家郭氏宗正堂,專門調理頸肩腰腿痛。
不幸的事情發(fā)生在8月24日凌晨1點多,一位名叫王一的女孩說她腰疼的厲害,實在受不了,要讓我給他治療,陪她一起來的是我的一位顧客王芳。在我給王一治病的時候,王芳打電話把他老公二娃叫來,二娃來店里后,滿身酒氣,氣焰囂張,不分青紅皂白就開始打我,致使我當場頭暈頭痛惡心、腰疼的直不起來。我報警后,城關派出所民警說太晚了,明天給你處理,讓我先住院。當晚我就住院開始治療,派出所民警王濤第二天中午找我談話,了解案情。
住院后,經(jīng)檢查,我顱腦損傷、第四腰椎骨折。在派出所教導員薛五豆的包庇下,辦案民警王濤不緝拿兇手,讓行兇者逍遙法外。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派出所竟然說行兇者不承認打人事實。我只想問辦案的人民警察王濤同志一句話,那一個殺人犯愿意承認自己殺人了?如果我在沒有監(jiān)控的地方打人后,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是清白的?
還有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人民警察王濤說我受的傷是舊傷,那我想問,宜川縣人民醫(yī)院做的CT難道是假的?為什么處處都要偏袒行兇者?
尊敬的各位領導,你們都是父母官,我現(xiàn)在躺在病床上,沒錢看病,沒錢吃飯,妻子多次去派出所交涉無果,派出所不作為、不主持公道,行兇者不能繩之以法。
受害者:許三清
2017年8月30日